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其他公司财产吗?
通常不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其他公司的财产,因为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,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。
若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,满足条件时可执行其在公司的股权等权益,像冻结、拍卖股权。
出现法人人格混同,公司与股东财产、业务高度混同,债权人可诉讼否定公司独立人格,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担责或反之,判决后可能执行公司财产。
被执行人只是公司员工,无股权关联,一般无法执行公司财产。
案情回顾:
小白欠小高一笔债务到期未还,小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小白是一家公司的股东,小高要求直接执行该公司的财产偿债。法院未准许,小高认为小白是股东,公司财产就可用于偿债。后来查明,小白与公司存在财产、业务高度混同情况,导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。
案情分析:
1、一般情况下,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其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,不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其他公司的财产。所以一开始法院不准许小高直接执行公司财产是合理的。
2、若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,符合一定条件可执行其在公司的股权等权益,但本案情况不同。
3、当存在法人人格混同情形,公司与股东财产、业务等高度混同致公司丧失独立人格时,债权人可通过诉讼主张否定公司独立人格,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责任。本案中小白与公司存在法人人格混同,经法院审理判决后,就有可能执行该公司财产来偿还小白所欠债务。
4、若被执行人只是公司员工等与公司无股权关联的身份,通常无法执行公司财产,但本案小白是股东,不适用此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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